2014年10月,葉與妻子楊云芬在溫州生下了第二個孩子。一年后,夫妻倆先后收到兩份社會撫養費征收決定書,一份來自楊云芬的老家四川安岳縣,一份來自葉秉鋒老家浙江開化縣。 其中,四川的社會撫養費為51660元,浙江的為84700元。 今年4月,兩人決定在四川繳納社會撫養費,經過與當地協商,他們繳納了15000元。 但事情并未就此終結。 葉秉鋒的老家浙江開化縣衛計委獲知其在四川繳納社會撫養費后,要求他在浙江開化重新繳納。 前不久,葉秉鋒收到了四川安岳縣撤銷《社會撫養費征收決定書》的通知,并得知,如果他們不在7月5日前在浙江開化繳納社會撫養費,將會被開化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申請法院強制執行。 超生二孩被夫妻戶籍地發現 葉秉鋒與楊云芬兩人來到溫州多年,經營一家小加工店。 他們在2010年有了第一個孩子,是個男孩兒,在浙江開化縣出生,并在當地上戶口。 按照國家2011年計劃生育新政策,如果夫妻是農村戶籍,第一胎為女孩,那么允許生第二孩。葉秉鋒夫婦都是農村戶籍,但是第一胎是男孩,因此要生第二孩就是超生。 葉秉鋒聽老家人說起,超生需要繳納一筆社會撫養費,這在民間也稱為“超生罰款”,大約七八萬的樣子。 2013年底,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啟動實施“單獨二孩”政策,一方是獨生子女的夫婦可生育兩個孩子的“單獨兩孩”政策依法啟動實施。 但葉、楊夫妻倆都不是獨生子女。他們仍想要二孩。 2014年10月,他們的女兒在溫州市中心醫院出生。 女兒出生頭一年,戶口一直沒上。原因很簡單,上戶口就會被發現是超生,就要繳納社會撫養費。 但是,葉秉鋒的超生事實還是被發現。 據葉秉鋒回憶,一方面,在生完女兒不久,生育保險相關資料寄回楊云芬四川安岳老家,準備向鎮政府報銷時,“夫妻超生的事便被鎮里知道。” 另一方面,在楊云芬懷孕三個月時,葉秉鋒一家回了趟浙江開化縣,楊云芬在開化縣醫院做了一次B超。 不久,開化計生部門打來電話,告知他們已經有了一胎,不能再生二孩。如果要生,需要準備社會撫養費八萬元左右。 葉秉鋒回絕了。 他表示,此后自己都沒有回過開化,直到孩子一周歲后,回到老家的他被開化音坑鄉計生辦叫去問話,對方確認了他違規生二孩的事情。 在四川繳了“更便宜”的“罰款” 葉秉鋒先后收到兩份社會撫養費征收決定書,一份來自楊云芬老家四川安岳縣,一份來自葉秉鋒老家浙江開化縣。 其中的落款顯示,安岳縣人口和計劃生育局(現安岳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)發函日期在去年10月16日,開化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的則在去年10月21日。 社會撫養費的收取由各地人大決定,又與當地的人均收入相關,所以不同地方的“超生罰款”也不一樣。 最后,安岳縣對葉秉鋒夫婦的“超生罰款”是51660元,開化縣的則為84700元。 在葉秉鋒看來,四川安岳“發函時間最早”,相對來說“罰款”也“最便宜”。但他并沒有在第一時間繳“罰款”。 當年10月29日,十八屆五中全會公報發布,“全面實施一對夫婦可生育兩個孩子政策。”中國的人口政策開始變化,允許全面二孩。 葉秉鋒想著,也許自己能搭著“順風車”,免去超生處罰。 半年后,葉秉鋒沒有等來想象中的新政。 根據四川、浙江兩地衛計委的解釋,葉秉鋒夫婦二孩時間早于全面二孩時間,因此依然要補齊之前的處罰。 葉秉鋒于是選擇向安岳縣繳納“超生罰款”。 在向楊云芬所在的安岳縣八一村打聽后,夫婦得知,在當地,5萬余元的“超生罰款”執行時只需繳納1萬多元便可。通過電話,葉秉鋒夫婦請村干部說情,能少交則少交。 八一村干部岳云策向新京報記者證實,當地社會撫養費雖然數額不定,但是一般來說,“我們這邊是繳1萬多”。 據楊云芬表述,今年4月,她與姐姐楊云秀一同回到安岳老家,在岳云策的陪同下,前往李家鎮政府繳納社會撫養費15000元。 在把錢匯到指定銀行賬號后,楊云芬得到了一張收據,左下角蓋有安岳縣李家鎮計劃生育辦公室印章,右上角則是社會撫養征收專用章。 隨后,楊云芬給女兒在安岳縣上了戶口。 “罰單”被撤,需在浙江重新繳納 今年4月,葉秉鋒拿著在四川安岳繳納“罰款”的收據和處罰書,出現在了浙江開化縣音坑鄉計生辦,要求對方撤銷此前的處罰決定書。 但是,看到收據的音坑鄉計生辦對此并不認可。 “他們問決定書上是5萬多怎么罰1萬5,我說四川條件差,就罰這么多。”葉秉鋒回憶。 “是不是發票,我還具體搞不清楚,到底是繳還是沒繳,我也搞不清楚。”一位經辦此事的開化縣音坑鄉計生辦工作人員對新京報記者說。 同時,該計生工作人員回憶,早在小孩出生時,他們就發現夫婦超生,按照《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辦法》,如果兩家計生單位都要處罰,應該是先發現的一方進行處罰。 其后,開化縣衛計局聯系安岳縣了解情況,認為自己一方正是先發現方。 據葉秉鋒表述,從音坑鄉衛計辦回來沒多久,安岳縣衛計局一位工作人員給他打了電話:“不是只交一萬五,是暫時交一萬五。” 對方告訴他,浙江方面對四川的做法不服氣,并提出要求,如果一定要在四川繳納,那就必須要葉秉鋒繳齊51660元社會撫養費。 “如果我們不撤銷,你又不過來交錢,我們的工作就是失職,我們的工作人員就要受處分。你要是愿意繳齊,他們就這個事不再找你們麻煩。” 安岳縣衛計局工作人員對葉秉鋒說。 6月13日,安岳縣向葉秉鋒夫婦發出了撤銷《社會撫養費征收決定書》通知書。編號顯示,這是當地2016年發出的第1封撤銷通知書。 通知書顯示,根據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辦法第五條,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若干規定十八條,決定撤銷。 安岳縣衛計局政法股一位工作人員告訴新京報記者,之所以撤銷,是因為屬于一事二罰,重復處理,“他是在老家已經下發了處理決定之后,再到我們安岳這邊來接受處理,我們這邊不知道。” 按照該工作人員的說法,安岳衛計局知道楊云芬超生,并不是在其報銷生育保險時,而是在今年4月,楊云芬父親主動前來繳納時;當時考慮到其家庭困難,所以先收取了15000元。 該工作人員強調,葉秉鋒夫婦手中安岳縣的《社會撫養費征收決定書》“2015年10月16日”的日期并不準確。“對葉秉鋒夫婦發出的《社會撫養費征收決定書》,真實時間是在今年4月。” “他們4月來繳費時隱瞞了事實,沒有說明已被開化縣下達處理決定書。”該工作人員表示:“對象當時來接受處理的時候,要求把決定書時間往前開,這是我們基層做得不好的地方。” 6月22日,開化縣衛計局通知葉秉鋒,7月5日前不繳納社會撫養費84700元,將會申請法院強制執行。 7月5日很快就到,葉秉鋒沒有選擇,他準備到開化繳納“罰款”,“如果有必要,我也會起訴安岳縣衛計局,撤銷決定書行為違法。” ■ 律師觀點 誰先發現,誰先“罰” 浙江碧劍律師事務所律師吳有水告訴新京報記者,按照《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辦法》,當事人現居住地或戶籍地的計生部門都可以作出處理,如果生育時沒有被發現,則由首先發現的一方處理,具體要看雙方第一次立案的時間。 “雙方有一個立案表,按立案表上的時間。”吳有水告訴記者,不過立案表只有計生部門有,當事人也無法看到,“除立案表,其他方面很難留下證據,立案表存在造假可能。” 根據吳有水的觀點,對于當事人來說,無法接觸到立案表,就只能憑借社會撫養征收決定書的時間進行判斷,時間在前的一方先行繳納。 不過,吳有水同時分析,四川方面此前的征收決定書稱需要繳納5萬余元,按照嚴格的法律程序,葉秉鋒在四川的處罰如果沒撤銷,處罰也并沒有結束。“四川那 邊撤銷決定書時,本來是可以提出行政訴訟的,認為四川方面撤銷決定書行為違法。但是即便官司贏了,恢復決定書,他還是要按照5萬多來征收。”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