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連日來,國內曝光多起未成年人受到性侵犯的案件,引發了社會廣泛關注。記者昨天從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獲悉,今年以來上海全市各級檢察機關已辦理猥褻兒童案件14件,涉案14人;從2010年至2012年期間,上海檢察機關辦理猥褻兒童案件達103件,涉案104人。 外來務工人員子女易成“獵物” 記者查閱了近幾年上海檢察機關辦理的猥褻兒童案卷宗后發現,城郊幾個區縣已成為這類案件的高發區域,被害人也多為10歲上下的女童。松江區檢察院今年已辦理猥褻兒童案件3起,其中3名被害人中年紀最小的只有6歲。“從2011年以來,松江共辦理兒童遭受性侵害案19件,其中猥褻兒童9件。”松江檢察院承辦檢察官介紹說,在未成年人受性侵犯的案件中,被害人為外來務工人員子女的占大多數,達13件18人,其中受侵害年齡最小的僅為4周歲。 檢察官介紹說,由于外來務工人員大多居住在群租房或者工地的工棚內,且人員混雜,將未成年孩子單獨留在這樣的環境中,極易遭受誘騙及性侵害。“在我們承辦的一起案件中,犯罪嫌疑人通過給物質引誘及欺騙話語,將隔壁群租房內的2名女童騙至另一出租房內進行猥褻,兩名被害人均系外來務工人員子女,父母均租住在群租房內。” 猥褻兒童嫌犯半數以上系熟人 “在我們辦理的猥褻兒童案中,犯罪嫌疑人有近半數為兒童或家長的熟人。”青浦區檢察院承辦檢察官分析認為,熟人有較多機會和孩子相處,而家長和孩子對他們也沒有戒心,從而導致這些人屢屢得手。 據介紹,最常發生猥褻行為的熟人依次為:鄰居、房東或房客;老鄉、同事、小區保安、附近小店店主、父母的朋友;學校老師、保安、司機等。“還有一起案件的嫌疑人竟是被害人的姑父,嫌疑人趁被害人獨自在家之際,對其進行猥褻。” 在對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心理進行分析后,檢察官表示,這類案件的被害人年紀較小,嫌疑人自認為不會被發現,有的嫌疑人更是認為自己與被害人家長相熟,孩子肯定不會向家長反映。“在承辦的案件中,很多案件被害人不止一次被嫌疑人猥褻,而被害人家長往往忙于自身的工作,毫不知情。” 物質引誘最易讓兒童“中招” 在猥褻兒童案中,犯罪嫌疑人最常見的作案手法就是通過物質引誘兒童,比如說帶孩子去吃飯、帶孩子去買玩具或是帶孩子去打游戲等。 檢察官表示,由于這類案件存在極大的隱蔽性,且兒童受到侵害后往往不敢告訴家長,家長應加強對兒童尤其是幼女的看護。“很多家長可能由于忙于工作,疏于與孩子的溝通,建議家長應隨時觀察孩子,一旦發現異常情況,比如回家晚、身體不適、情緒不穩、晚上做噩夢、不愿上學、不愿和異性接觸等,一定要及時詢問并耐心開解,避免孩子一個人承受痛苦。” |